作为制造业重镇,苏州集聚了大量活跃在产业链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,生产备货、设备投入和订单周转带来真实而频繁的融资需求,也给部分中介借机引流、违规收费留下了可乘之机,一家打着“微众”旗号的苏州融资中介公司,三年内竟招揽了7018名客户。
近日,微众银行针对微众税融数字科技(苏州)有限公司提起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迎来判决。法院判令涉案企业立即停止侵权,停止使用含“微众”字样的企业名称及相关仿冒宣传,赔偿微众银行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200万元,并在《中国知识产权报》刊登声明、消除影响。
涉案企业原名苏州同亿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,于2022年5月刻意更名嵌入“微众”字号。此后,该公司在企业名称、线下经营场所、微信公众号、抖音账号、业务宣传材料及招聘信息等多个渠道,持续突出使用“微众税融”“微众科技”等字样,制造其与微众银行存在合作、授权或关联关系的假象。
据微众税融数字科技(苏州)有限公司宣传材料显示,其从事融资贷款居间服务,并按照贷款金额的1%至3%向客户收取服务费。2022年至2024年,团队人数由100人增至280人,服务客户由2100位增至7018位,年度总批款金额由6.13亿元增至21亿元,在刻意更名嵌入“微众”字号后其相关经营规模持续扩大。法院认定,微众银行作为国内首家数字银行,系“微众”“微众银行”等注册商标的权利人,相关商标和企业字号经过持续使用和宣传推广,已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。本案中,涉案企业长期、多渠道突出使用“微众”相关字样,攀附意图明显,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。
从本案来看,此类仿冒侵权行为隐蔽性强、存续周期长,单一线索难以完整固定证据。长期以来,微众银行持续通过“除尘行动”对各类冒用“微众银行”“微众”等名称开展虚假宣传、非法揽客、违规收费的行为进行监测、排查和取证,将分散线索纳入常态化排查和依法追责机制,不仅响应了监管部门金融黑灰产专项整治部署,更切实维护了自身品牌合法权益,保护金融消费者财产、信息安全。自“除尘行动”开展以来,微众银行已推动26起伪冒侵权案件取得判决,相关侵权主体累计被判赔650万元。
在此,微众银行再次温馨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:微众银行没有对外营业的实体分支机构,办理企业贷款请认准微众银行官方渠道,无需向任何机构或个人支付任何中介费或其他费用。小微企业在办理融资业务时,遇到各类打着“微众”旗号的机构或人员,务必仔细甄别、保护自身财产安全,通过官方渠道核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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